明确了!事关到车主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文章来源:南方日报

9月19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市建设和水利局官网了解到,顺德已明确物管小区内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

明确了!事关到车主申请安装电动汽车充电桩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顺德明确,自9月19日起,顺德物管小区既有建筑内地下、半地下、高层汽车库已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且均保持完好有效的,即汽车库内消防设施的设置及运行情况能满足《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第9.0.7条、第8.2.1条、第7.2.1条、第9.0.4条相关要求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应同意业主或车位使(租)用人办理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建设安装的申请。
对物管小区既有建筑内的地下、半地下、高层汽车库是否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且是否保持完好有效,建议可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和确认。
同时,顺德提醒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第十二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管理,确保完好有效。如经检查发现有履职不到位、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且又未及时修复的情况,将由消防、住建等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追究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单位)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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