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要加强停车场配套设施建设。新建停车位充分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针对停车位不足、增容困难的老旧居民区,鼓励在社区建设公共停车区充电桩。
《规划》明确要开展城市韧性电网和智慧电网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开展城市配电网扩容和升级改造,推进城市电力电缆通道建设和具备条件地区架空线入地,实现设备状态环境全面监控、故障主动研判自愈,提高电网韧性。
《规划》明确要建设智慧道路交通基础设施系统。加强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网络。开展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信息服务,完善充换电、加气、加氢基础设施信息互联互通网络。重点推进城市公交枢纽、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设备的规划与建设。
《规划》明确要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鼓励社区建设智能停车、智能快递柜、智能充电桩、智能灯杆、智能垃圾箱、智慧安防等配套设施,提升智能化服务水平。
《规划》明确要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预计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 60座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设施 150 万个。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有关部门:
《“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