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增长优惠政策要点与潜力解读——新能源汽车及配套

文章来源:充电桩视界

导语:汽车消费是除房地产行业外的第二大消费市场,2021年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40.8万辆和2148.2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54.5万辆和352.1万辆,市场占有率达到13.4%,新能源乘用车销量同比增长167.5%。2022年,随着一众具有竞争力的电动车和混动新车上市,500万辆新能源汽车销量是不少机构共同的预期,同比增速将达70%。

稳增长优惠政策要点与潜力解读——新能源汽车及配套

由此可见,传统燃油汽车销量在逐步下降,新能源汽车对于促进消费增长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稳增长33项措施里也明确提出“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

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大幅增长,成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新能源汽车产业已呈现出市场和政策双轮驱动的特征,私人消费和非限购城市消费占比大幅提升,产业发展内生动力不断显现,未来发展的前景可期。

一、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迅速

李克强总理在2020年10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引导新能源汽车产业有序发展,推动建立新能源汽车全国统一市场,提高产业集中度和市场竞争力。会议决定,加大关键技术攻关,鼓励车用操作系统、动力电池等开发创新。支持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电动化与网联化、智能化技术互融协同发展,推进标准对接和数据共享。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鼓励加强新能源汽车领域国际合作。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政策支持。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公共领域车辆,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如今,中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截止2022年5月,全国充电基础设施累计数量为358.1万台,同比增加91.5%,新能源汽车销量200.3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与新能源汽车继续快速增长,桩车增量比为1:2.1,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能够基本满足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

新能源汽车表现依然出色,5月产销量均超40万辆,同比恢复高速增长。1—5月新能源产销量均突破200万辆,中汽协预计,新能源车全年销量将超500万辆。

在技术与政策驱动下,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实现从跟跑向并跑和领跑的转换。在关键部件领域,量产三元材料单体电池能量密度达到290Wh/kg,系统能量密度达到180Wh/kg以上,系统成本下降到0.8元/Wh左右,A级纯电动乘用车新欧洲驾驶周期(NEDC)工况百公里能耗11kWh,主流国产纯电动轿车NEDC工况续驶里程已超过400公里,技术总体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基于“科技冬奥”重点专项“氢能出行”关键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成功研制氢燃料电池客车,可实现高强度、高寒、高海拔陡坡等特殊场景下的高效、安全运营。

二、新能源汽车从生产、流通到消费相关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政策

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

新能源汽车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服务等措施。推动充换电、加氢等基础设施科学布局、加快建设,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对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的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停车、充电等优惠政策。

2)《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2022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2022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

—纯电续航里程在 300—400 公里之间的纯电动车型补贴 9,100 元(2021 年为13,000 元);

—纯电续航里程大于或等于 400 公里的 纯电动车型补贴 12,600 元(2021 年为18,000 元);

——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补贴 4,800 元(2021 年为 6,800 元)。

2、促消费优惠政策

1)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明确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2)《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

2022年5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开展2022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的通知》,在山西、吉林、江苏、浙江、河南、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甘肃等地,选择三四线城市、县区举办若干场专场、巡展、企业活动。鼓励参加下乡活动的新能源汽车行业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双品网购节”以及各平台自发组织的各类网络促销活动,支持企业与电商、互联网平台等合作举办直播或网络购车活动,通过网上促销等方式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鼓励各地出台更多新能源汽车下乡支持政策,改善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推动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参与下乡活动企业研发更多质量可靠、先进适用车型,加大活动优惠力度,加强售后运维服务保障。

3)《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

2022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提出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汽车企业研发推广适合农村居民出行需要、质优价廉、先进适用的新能源汽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节能家电、智能家电下乡行动。

4)《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

2021年2月9日,商务部印发《关于印发商务领域促进汽车消费工作指引和部分地方经验做法的通知》,提出推广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限购地区号牌指标数量配置向新能源汽车倾斜,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新能源家用汽车给予支持,研究不限购的具体措施。各地可对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在充电、通行、停车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奖励,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巩固新能源汽车市场增长势头。

3、新能源汽车应用环境优化政策

1)《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工信部印发《关于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启动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纳入此次试点范围的城市共有13个,其中综合应用类城市8个(北京、南京、武汉、三亚、重庆、长春、合肥、济南),重卡特色类3个(宜宾、唐山、包头)。预期推广换电车辆超10万辆,换电站超1000座,并且在突破换电产品关键技术、打通基础设施审批流程、建立换电汽车监管平台、健全换电技术标准体系、形成换电模式产业形态、构建换电政策支持体系六方面发力,预期达到每年节省燃油超70万吨、碳减排超200万吨。

2)《“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

2021年12月,商务部等22部门印发《“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提出推动汽车等消费品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汽车下乡和以旧换新,健全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发展汽车后市场。

3)《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22年4月8日,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从安全管理机制、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平台效能等方面综合提升新能源车整体安全水平,为新能源车创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

4)《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

2022年1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力争到2025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不低于80%,其他地区不低于60%。对作为公共设施的充电桩建设给予财政支持。鼓励地方建立与服务质量挂钩的运营补贴标准,进一步向优质场站倾斜。鼓励地方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电设施的保险产品。

5)《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

2021年8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鼓励梯次利用企业与新能源汽车生产、动力蓄电池生产及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等企业协议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利用已有回收渠道,高效回收废旧动力蓄电池用于梯次利用。鼓励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等与梯次利用企业协商共享动力蓄电池的出厂技术规格信息、充电倍率信息,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定的监控数据信息(电压、温度、SOC等)。

6)《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2年3月18日,工信部发布《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启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安全相关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提升动力蓄电池热失控报警和安全防护水平;加快推进电动汽车远程服务与管理系列标准研究,修订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标准,进一步强化电动汽车安全保障。开展动力蓄电池耐久性标准预研,推进动力蓄电池电性能、热管理系统、排气试验方法及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通用要求、管理规范等标准研究,促进动力蓄电池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全面推进燃料电池电动汽车能耗及续驶里程、低温起动性能、动力性能试验方法等整车标准以及燃料电池发动机性能试验方法、车载氢系统技术条件等关键系统部件标准研究,支撑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及示范运行。

三、新能源汽车发展堵点如何畅通

1、芯片短缺影响新能源汽车产能

自2020年至今,汽车行业一直在遭受芯片短缺的影响。结构性驱动因素导致汽车、工业、可再生能源和智能设备的需求非常强劲,特别是电动汽车、可再生能源领域将为芯片业创造出新的需求。芯片产能不足直接限制了车企的产量,AFS公司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5月29日,由于芯片短缺,全球汽车市场累计减产约198万辆,预计2022年全球汽车市场累计减产量会达到279万辆。

现在行业组织、政府和企业已经意识到“车规级芯片”面临的问题,正在合力打破困境。中汽创智制定的“中国芯”战略,整体目标就是要通过注入需求实现定制、植入IP、自研,实现对车控芯片大算力高端芯片的系统掌控,未来通过收取费用的模式实现产业化引领、实现产业链安全。

目前,提出了针对我国车用半导体实现完整车规级要求的实施路径建议,即车用半导体“三步走”发展路径。第一,与国内龙头企业联合构建完整权威的车规级半导体检测评价能力;第二,以检测评价为基础,助力国内自主半导体企业达到完整车规级要求;第三,推动国内自主半导体企业进入国内外主流车企供应链,成为世界级供应商,补齐我国汽车半导体供应链短板。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副司长杨旭东也提到,芯片企业需要加强对汽车领域关键半导体的梳理和研究,选择汽车产业需求最为迫切、技术基础较好的产品加大研发,加快产品化,配合汽车行业车规级认证。下一步,工信部将继续指导企业加大车用半导体的技术攻关,推动车用半导体生产线制造能力的提升。

与此同时,为实现“芯片自由”,车企也不甘示弱,正积极自行研制芯片。5月30日,理想汽车功率半导体研发及生产基地落户苏州,预计2024年正式投产。而比亚迪(002594)自2005年就组建了车规级芯片的研发团队,MCU、IGBT芯片都已批量装车,特斯拉则以自研自动驾驶芯片为主。此外,大众、现代也已开始寻找芯片替代产品。

2、新能源汽车:农村市场成为新的增长点

2020-2022年,连续三年协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部署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2021年下乡车型共完成销售106.8万辆,同比增长169%,比整体市场增速高约10个百分点,贡献率逼近30%。

近年来,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和农村道路条件大幅改善,新能源汽车以其绿色环保和经济实惠的优势,陆续驶入普通农家。新能源汽车在下乡过程中,也遇到了充电设施不足、售后服务跟不上等问题,需要尽快破解,让新能源汽车在广袤山乡开得更远跑得更畅。

首先,要研发适合农村特点的新能源汽车,避免将消化库存低端产品作为下乡重点。需要汽车生产厂商从农村实际情况和农民切实需求出发,开发适合乡村消费特点的新能源汽车。比如,底盘较高、空间较大的轻型汽车和小货车,既方便开车出行,也方便运输农产品,更受农民欢迎。

另外,要完善配套设施,避免新能源汽车下乡“梗阻”。新能源汽车下乡,充电设施也得跟着下乡。只有充电便捷,才能有效提升农民的购车意愿。目前,充电站、充电桩在农村分布仍然较少,加快农村充电网络布局,各地正在积极行动。

售后服务体系要跟上,避免出现“重销售轻服务”现象。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的性能原理、结构部件有较大差异,难以依托原有的汽车售后维修服务网络。如果农村缺乏售后、维修、救援等服务,农民维护保养新能源汽车就会面临诸多不便。汽车下乡,售后服务不能脱节。

附:全国各地新能源汽车政策密集出台

北京市:2022年6月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北京市统筹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增长的实施方案》,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出台促进二手车流通若干措施,完善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政策,2022年底前对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乘用新车,并在本市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给予不超过1万元/台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分别负担50%。

武汉市:近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武汉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3年)》。《方案》明确,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50座;到2023年底,累计建成换电站100座。同时,聚焦出租车、网约车、私家车、商用车等领域,力争到2022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7000辆;到2023年底,累计推广各类换电新能源汽车18000辆。

广东省:大力推广新能源营运车辆应用,截至2021年,城市公交领域电动化率达98%,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车辆规模及电动化率均居全国第一,广州、深圳获国家级“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称号;累计建成电动汽车充电站4100座、高速公路快充站390座、公共充电桩17.3万个。

湖北省:出台《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若干措施的通知》,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2022年6月至12月,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补贴2000元/辆,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湖北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按车价补贴3%。

云南省:加大新能源汽车支持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公交车,继续按照既定标准给予购置补贴,且退坡幅度低于非公共领域购置车辆。省级安排资金,对2021年底前建成的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州、市根据实际需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存在困难的新能源出租车、城市公交运营等支出。

合肥市:印发《合肥市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助力打赢蓝天保卫战若干政策》,对在2020年5月9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新购买并注册登记(以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准)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2000元电费补贴”或“合肥充电”2800元充电费用储值券。对在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购买并注册登记满足条件的新能源纯电动乘用车个人用户,可享受“3000元电费补贴”或“合肥充电”4000元充电费用储值券。

河南省:2022年5月11日,河南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年产量突破150万辆、占全省汽车产量的比例超过40%,努力建成3000亿级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力争推动全省汽车整车产值达到5000亿元、零部件及配套产值达到5000亿元、销售及增值服务营业收入达到5000亿元。

关键技术取得突破。到2025年,汽车电子、动力电池、燃料电池、电机电控、车用操作系统和智能网联汽车环境感知、智能决策、协同控制等领域关键技术取得突破进展。到2025年,全省充(换)电和加(储)氢技术水平和设施规模、运营质量显著提升,建成集中式充(换)电站5000座以上、充电桩15万个以上、加氢站100座以上,实现重点应用区域全覆盖。

新疆塔城:近日,新疆塔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到2025年,全区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其中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80%,私人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15%。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2022年起新建居住区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到2025年,全地区各级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充电接口与新能源用车数量比例不低于1:1;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建成投运不少于7个城市(城际)公共充换电站,开展加氢站示范建设。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15801056911

0371-63350605

招商热线 15838360380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
招募合作商/合伙人,火热进行中.....                  意向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