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文件为规范、促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而出台,制定了充电设施标准和规范,确保充电设施安全运行,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充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
主要通过三方面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一、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根据规划确定的规模和布局,按照自用、专用、公用并进,快充、慢充结合,分类管理实施的原则,以用户居住区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配建的自用和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配建的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以充电智能服务平台为纽带,加快建设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二、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比例应达到100%,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和配电容量预留)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将建设情况纳入整体工程验收范围。鼓励在已建停车场、停车库配建充电基础设施。
三、鼓励省内油(气)经营企业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利用加油(气)站辅助服务区增建充电设施。

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该规划在第十三章(发展壮大战略型新兴产业)重点提到发展新能源汽车和充换电基础设施。
新能源汽车。坚持做大整车、做强配套、突破关键,打造全国新能源汽车重要生产基地。依托骨干企业,吸引动力电池、电机、电控、传感器、车载操作系统等配套企业集聚。加强新能源汽车研发,强化整车技术创新,突破关键零部件技术,推动与互联网、新能源、人工智能等融合创新发展,推动充换电、加氢、信息通信与道路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互联互通水平和使用效率。

西安市:《西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该规划在第五章(突出扩大内需,打造国内大循环战略支点)第二节(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表示加快推进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十四五”期间,全市预计新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5000个,重点推进秦汉新城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生产应用基地和空港新城新能源充电桩项目。

西安市:《西安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
该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西安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并提升西安市充电设施管理水平及充电服务能力,从多方面制定充电站建设运营的规定。
1、建设管理:准入条件、建设审批、项目报备、用电报装、安装要求;
2、验收管理:验收程序及材料清单;
3、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技术标准、监督检查、定期安全检查;
4、运营管理:运营年限、收费方式和标准、取消运营资格情形。

西安市:《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该方案规划了未来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并通过政策积极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目标:
到2022年底,全市计划新建成投运集中式充电场站200个、充电桩10000个,确保到2022年底车桩比达到2∶1。。建立相对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逐步建成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
1、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要求。
新建住宅配建的停车场,应设置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和在车位附近敷设低压线缆及安装电缆分线箱、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应设置1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预留总车位数量30%的配电容量。
2、支持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个人在自有固定车位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须向小区物业管理和属地供电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加装自用充(换)电设施,接入小区供电系统。鼓励个人自用充电基础设施对社会车辆进行分时共享。

商洛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文件中第三十一章(建立绿色高效能源体系),大力推动能源清洁利用。
推动能源清洁利用。建设清洁能源示范社区和绿色能源产业园区,推动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完善新能源和分布式电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等多元化用户接入体系,加快构建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生活体系。重点推进洛南工业集中区泛能网、丹凤新能源充换电综合体、商洛高新区电动汽车智能快速充电桩等项目建设。

渭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该文件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积极完善充电基础配套设施。
其中在完善基础设施体系中重点提到力推动充换电网络建设
1、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加强与城乡建设规划、电网规划及物业管理、城市停车等的统筹协调。依托“互联网+”智慧能源,提升智能化水平,积极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高速公路和城乡公共充电网络,鼓励开展换电模式应用,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提高充电便利性和产品可靠性。
2、提升充电基础设施服务水平。引导企业联合建立充电设施运营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与统一结算。加强充电设备与配电系统安全监测预警等技术研发,规范无线充电设施电磁频谱使用,提高充电设施安全性、一致性、可靠性,提升服务保障水平。
3、鼓励商业模式创新。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引导多方联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支持居民区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合作模式发展。鼓励充电场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服务设施,提升公共场所充电服务能力,拓展增值服务。完善充电设施保险制度,降低企业运营和用户使用风险。

宝鸡市:《宝鸡市市区停车场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要求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
第十一条:公共停车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和充电设施。
新建住宅小区应当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建设安装条件;鼓励现有住宅小区通过技术改造,安装电动汽车充电设施。

铜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文件中在推动传统产业新型化绿色化升级发展章节中,特意提到重点发展充电基础设施。
加快微电网建设,引进能源互联岛供给模式,构建节能、降本、绿色的能源综合利用生态体系;实施特来电充电网和充电生态圈及新能源微电网项目,建设智能充电设施示范市。

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文件在第十四章(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积极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在全市加油站、 加气站、景区、商场、住宅小区、公园、停车场等场所广泛布局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到 2025 年,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区普及率、 城镇普及率分别达到 60%、50%。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重点项目。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