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财政提前下达37.3亿元助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

  近日,山东省级财政争取2021年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37.3亿元,支持新能源汽车购置和运营,推动我省经济培育壮大新动能。截至目前,全省已推广新能源汽车40万辆左右。

  其中,对1.17万辆新能源汽车兑现购置补贴18.3亿元。对济南重汽、东营蓝诺、烟台舒驰、聊城中通等4家新能源汽车企业生产的1.17万辆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补贴资金给予清算。

  对6万辆节能和新能源公交车兑现运营补助19亿元。按照每辆车最高补助8万元标准,对年运营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含3万公里)的新能源公交车及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给予运营补助,引导公交车向节能化方向发展。(记者 代玲玲 通讯员 季正亚)

以实际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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